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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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:  
    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

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:  
    可承担单项合同额 3000 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  
   (1)高度 200 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
  (2)高度 240 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。

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:     
   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:
    坝高 70 米以下、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小于 1000 米、堤防级别 2 级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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